扶绥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,土地总面积2836平方公里,占全广西面积1.22%。县辖8镇3乡,共128个行政村、13个居委会,聚居有壮、汉、苗、瑶、侗等18个民族。全县总人口41.4万人,在总人口中,壮族占82.8%,汉族占16.9%,瑶族占0.2%,其他少数民族占0.1%,其中县城常住人口5万人,农业人口33.1万人,其中农业劳动力15万人,劳力资源丰富。扶绥是有名的“白头叶猴之乡”,县域内有世界上最大的白头叶猴群共38群400多只;有名的“恐龙化石之乡”,最近在山圩镇挖掘出土了距今1.3亿年世界上最高大的蜥脚类恐龙化石;有名的“甜乡”,入厂原料甘蔗为350万吨以上,在全国排第4位。近年来,扶绥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,先后荣获:“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单位”,“全国科普示范县”、“全国双拥模范县”、“全国优秀公安局”、“全国体育先进县”、“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”称号。
扶绥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